第六十四章 流浪骑士(2/3)
手中大剑,不禁瞳孔一缩,那张呆板的脸上也难以掩饰心中的骇然。这个骑士力量很强,比酒馆里那群混蛋强多了,绝对能在那些贵族老爷手下混个好差事,将很有可能晋级成传奇骑士。铁匠给了格林如此评价。
…………
一般的地区性城市都分为两个部分,贵族部分和商业部分。
贵族部分讲究的是奢华、排场、精细、档次,这样才能够将那些不断压榨手下佣户、仆人、平民收取的钱财花掉,才能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,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奢侈欲望需求。
而商业部分,则充斥着利益、混乱、肮脏、暴力以及一些廉价色情。
嘭!
格林走进了一群大嚎大叫流浪骑士们聚集的酒馆,酒馆里到处是吐沫星子混合着廉价麦芽酒的嘴巴。一个个不停走动的翘美女郎传的愉快笑声、大声的吹嘘自己冒险经历的醉酒家伙,成了酒馆里的独特旋律。
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,顿时引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,不过看着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,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,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。
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后,片刻工夫,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翘臀女郎款款走了过,虽然有些老了,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,身材却是异常火爆,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。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,然后就趴在桌子上,用一股**的眼神看着格林,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,呈现在格林视野。
格林一笑,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乞丐,当然知道规矩。
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,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,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,这才淡淡道:“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,叫我。”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。
“嗯。”
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,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。
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,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。甚至,女郎不禁想到,这家伙长相“还可以”,(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,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。至于巫师,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。)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,就叫到自己房间,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。
不过,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。
一个沙漏时间后,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,看了眼嘈杂、肮脏的酒馆,嘿嘿笑了一下,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:“斑加尔城的货,需要五个能打的,一个金币佣金!”
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,一般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,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,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。
“吼!雇用我!有了我,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,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!”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,咆哮着,嗓门不是一般的大,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。
“哈哈,你算什么东西?胖子别听他瞎吹嘘,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,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,外强中干的软蛋!”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,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。
另一边,格林这里。
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,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,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。
“吼,你找死……”
酒馆中大乱一片,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,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,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,这也是行内的规矩。
同样的,这次也不例外。
整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。因为旁边,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,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。
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,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。看准机会后,格林一个胳